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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统发[ 2009 ] 5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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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局2009年统计工作精神,科学、及时、全面、准确地反映全市及我区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,根据市统计局部署和安排,按照在地统计原则和2009年统计报表制度,你单位从2009年起被列为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统计范围。从2009年1季度开始向河北区统计局报送定期报表。请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,严格按照统计制度及通知要求执行统计报表制度。统计资料报送单位为天津市河北区统计局。对拒报和屡次迟报的单位,统计局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报表名称表号:
1、劳动情况年报超级汇总基层表 I102-1
2、劳动情况季报超级汇总基层表 I202-1
天津市河北区统计局
二○○九年三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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